作者:瀏覽次數:1994發布日期:2021-03-19
為了適應建立現代化企業的制度要求,全面貫徹落實集團公司發展戰略,促進企業高質量發展,打造生物體鏈條,極力打造上中下游產業鏈,經集團公司研究決定開放分公司經營、建立權限。
分公司設立要求:
1.分公司負責人需要具備以下條件:
(1)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,35-55周歲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;
(2)具有中國人民銀行個人良好的征信記錄;
(3)品行良好,5年內未受過刑事處罰、嚴重的治安處罰,也未參與國家禁止的組織及其活動;
(4)80萬以上的不動產證明;
(5)能提供固定辦公場所證明;
(6)承諾分公司設立后,配備二名以上專業施工人員,人員資料交總公司存檔;
(7)具有行業從業經驗5年以上。
2. 分公司建立保證金
分公司成立,需向集團總公司繳納100萬元保證金。
符合條件的經營者,即可聯系我們建立分公司。
現在加入國安中建集團,建立分公司享受豐厚回報,正常經營單做集團公司,業務一年的營業額不低于1000萬。再對集團外部業務開展順利,投資回報率相當可觀。
有志者事竟成,我們期待與您攜手共創輝煌!
總公司地址:成都市武侯區武興一路15號大地世紀1號樓7層 電話:028-64404119 QQ:834777888 手機:1834-9393-66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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